下面这篇文章是由法务时刻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有关破产重组的知识,希望这样的文章能够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如需了解其他相关知识,可以登录法务时刻向律师进行免费咨询服务。
上市公司破产重组规定有什么规定
《破产法》
第七十条 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第七十三条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以上内容由法务时刻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法务时刻致力于为大家打造优质的服务平台。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uduzhe.cn/fbea2C2pRXQJdBFE.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