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非法****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非法****罪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非法****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客观要件本罪在具体行为方式上表现为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除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发售各种发票外,其他一切****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凡不是从税务机关领购的发票,均属伪造、擅自制造的发票。
如果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而不构成本罪。
(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刑法第211条之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非法****罪的主体。
单位犯非法****罪的,实行两罚制。
(三)主观要件本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
(四)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
犯罪对象是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发票,即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虽然没有专用发票的功能,但如果被用于非法活动其危害性也是很大的。
因此,对于非法出售的行为必须予以惩处。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1)骗取出境证件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所谓个人,是指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单位构成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罪的规定处罚。
(2)骗取出境证件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他人用于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而故意为其骗取出境证件。
该罪的成立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3)骗取出境证件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4)骗取出境证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出国考察、观光旅游等名义,弄虚作假、从国家主管机关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国(边)境所必需的出境证件,而且行为人将骗取的出境证件交给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用于犯罪活动。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成立,一方面以有现实的或者可能的组织者为前提,另一方面以现实的或可能的被组织者的行为具有偷越国(边)境的性质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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