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因为是孕妇,产妇不可以不给工种报酬。根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怀孕、、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第二十四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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