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协议离婚是需要选择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办理离婚的。如果是起诉离婚,必须到被告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人院起诉。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办理流程法行时刻提醒您,协议离婚办理流程如下:
1.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证和离婚证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登记机关查验材料,让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及按指纹;
3.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办理协议离婚多久生效法行时刻提醒您,办理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就能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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