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那么假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又会给各位网友带来什么严重的问题呢?今天就由小编花花带着大家来一探究竟吧。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
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
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生活在一起,同居的。
办理假离婚后,同上面的情况一下,夫妻双方协商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情形发生的,财产不能要求重新分割。
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按照相关规定,同居共同所得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条件一样的情况下,平均分割。
共同所得的财产是指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第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在生活中,假离婚的诱因大部分是债务、申请政策房等,对于躲避债务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分割约定并不能对抗债权人索要债权,即貌似技高一筹的假离婚,对债权人并没有任何影响。
而对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假离婚可能有点用处,但是风险却是巨大的。
因此,假离婚的朋友们要慎重考虑,一旦发生财产纠纷的,可就没有机会要求财产重新分割了,人财两失可是很不爽的事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生活在一起,同居的。
办理假离婚后,同上面的情况一下,夫妻双方协商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情形发生的,财产不能要求重新分割。
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同居共同所得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条件一样的情况下,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分析: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处理 (一) 强制与教育相结合。
对于执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 。
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
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原因复杂,有的是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但对法律知识理解片面的是听信“行家”的指点的是目睹身边有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成功的实例而效仿等等。
所以执行人员应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
部分被执行人通过执行人员的思想工作,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对于少数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经执行人员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处理。
(二)迳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
对于为逃避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无债务的一方,人民法院可否对其转移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问题。
(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
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这类案件虽然履行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明显不合理,有财产一方不承担债务,而无财产方却承担全部债务。
对这类案件,我们应建议院长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确定被执行人与财产证照持有者共同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就对外效力(债权人的权利)而言,债权人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可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非因清偿或者债务免除或者连带之免除,夫妻双方的连带债务并不因夫妻离婚而消灭。
因此,必须明确离婚时共同债务清偿的效力,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借钱的第一步就是要立下欠条,保留借款的相关证据。
千万不要因为了解债务人,信任债务人不写任何欠条。
无论如何一定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条、欠款欠条、借款聊天记录等,做这些都是预防万一,作为走法律程序的证据,更好地 。
2、欠钱不还可通过催收拿回欠款。
催收讲究技巧。
首先就是直接叫债务人还钱。
在此之前收集好之前的借条,借款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给。
如果债务人忘记借款,可以拿出来证明给债务人,让其清楚存在欠款的事实。
3、如果经过多次催收仍然不还,拿起法律的武器 !欠钱不还,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
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
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
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
4、胜诉之后,债务人还是不还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时效要重视,不要丧失强制执行申请权。
诉讼双方中有一方是个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一年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效的,双方都是法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半年时间内申请执行才是有效的。
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问题必须引起申请执行人的重视。
5、如果债务人失踪,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没有保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
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也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以上就是关于假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小编小美在这里提醒大家,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应积极的思考解决办法,最大程度的避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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