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可以解除吗?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网友咨询: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可以解除吗?

广东万里海天(珠海)律师事务所曾敏律师解答: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可以解除。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这只是对合同效力生效时间的约定,并不影响达到一定条件时,合同可以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广东万里海天(珠海)律师事务所曾敏律师解析: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解除时不一定必须履行完毕,只要解除合同的条件达成了就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6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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