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可提交仲裁案件种类的受理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和其他财益纠纷。不能仲裁的案件种类包括、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的受理范围。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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