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的
案情: 甲从某房地产公司正在建设中的小区购买了一处住房,双方签订了预售商品房合同。合同约定甲先支付80%的房款,房地产公司保证于2003年10月竣工交房,并于12月底前办妥房产证交于甲,甲此时缴纳余下的房款。小区竣工后甲入住。但房地产公司在约定的最后期限仍未办房产证。甲多次催促,房地产公司以各种借口拖延。甲不得已到有关部门咨询方知房地产公司并未取得该小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甲遂与房地产公司协商退房,但被拒绝。甲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正式立案时该房地产公司仍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急要有关日常生活的法律例子(10个)
民事违法行为:1买卖双方签合同之后,卖方收款却发放一半的货物.这是涉嫌违反合同法.2照相馆没有经过他人同意,将他人艺术照片展出,招徕顾客的做法涉嫌违法民法.3出版社未经作者同意发表作品,涉嫌违反著作权法.4商家未经授权使用可口可乐商标涉嫌违反商标法.
行政违法行为:比如发垃圾短信骚扰同事,这种行为是违反<> 行人乱穿公路可能违反<> 生产不合格产品违反<>行政机关罚款不合程序可能违反<>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授予许可权可能违反<>
三、民事案例一则
这张欠条,可以理解为格式条款,所谓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单方制定而没有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一方提供的用词可合理得出两种理解时,应选择不利于用语提供人的解释。在此案中,曾某是用语提供人,因此对“还”字的理解应选择不利于他的解释,也就是“还”应读“huan”,解释为归还
四、关于民法的一个案例
你好
刘某具有明显的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五、生活中的法律事件
王某某,男,21岁,汉族,某某市摊贩。杨某某,男,23岁,汉族,某某市摊贩。某日下午5时许,王某某在自由市场卖猪肉,见邻摊有一卖菜的妇女与两名顾客争吵,便右手拿着剔骨刀走过去看热闹。往回走时,杨某某与王某某闹着玩、将王某某抱住。王对杨说:“别闹,我手里有刀,别扎着你。”王某某边说边把右手的剔骨刀尖由原来的向下转为向后,以防刺伤杨某某。但杨仍用双手搂住王的双肩向后推;王站立不稳向后倒去,恰好被害人赵某某站在王某某身旁,王手中的剔骨刀刺入赵某某的腹部,造成赵某某腰部开放性外伤,脾刺伤。 案例18:意外事件
沈某,男 33岁,汽车司机。某日下午,某县城镇供销社业务员吴某在外县乡购买农副产品后,要找地方住宿。该乡保管员田某将吴安排在该乡汽车库院内小东屋。田曾对吴说:“晚上ll点左右,汽车才回来。”吴在小东屋躺了一会儿,因天气太热,便搬到院内睡觉,并用塑料布(长ll米左右,宽1.6米)蒙头盖脚睡在地上。晚上11点左右,天下小雨,院内漆黑,司机沈某驾驶柴油解放车返回,乘车的副司机下车将车库门打开,沈关灭大灯,只开小灯驶进院内。在调头准备倒车时,左前轮将睡在地上的吴某当场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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