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HR朋友很是郁闷,明明亲眼看着员工签了辞职书,收回了原件,为何在庭上自己出示的员工辞职书是复印件呢?导致公司被判违法解除。
我想这其中肯定有哪个环节出了纰漏,导致员工掉包了原本提交的辞职书原件,后反悔辞职,称撤回了辞职申请,公司那份是复印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实践中类似这样员工反悔辞职的案例不计其数,现在电子无纸化办公越来越先进,加上很多外地公司员工,很多用人单位在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无需员工提交纸质的书面申请,只需要发邮件、发微信、发钉钉甚至口头提出即可。即使提交了纸质的书面辞职书,也因用人单位内部管理缺陷导致原件流到员工手上,这些情况下,员工不反悔还好,一旦反悔咬定提出辞职的申请不是本人发出,或者声称撤回了辞职申请,那举证责任就全在单位了,一旦无法举证,就面临着违法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虽然诚实信用原则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和履行劳动合同的基础性原则,但是仍然需要程序性工作来降低风险,约束彼此的行为。所以为了尽量减少用人单位的成本支出,合规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今天在这里分享几个重要的程序性步骤,希望能给HR朋友一点帮助:
1、要求员工提交书面纸质版的辞职申请,用人单位务必保管好原件,并注意:
(1)即使员工要复印留存,也请亲自去复印后给到员工
(2)无论是电子的,还是线上的, 都建议务必需要员工亲笔签名的辞职书,哪怕将辞职邮件打印出来签字也可。在目前线上化电子办公还未完全实施的前提下,单位还是保险操作,避免事后反悔加重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2、办理完毕员工离职交接程序和工作,签署离职交接表等工作清单
3、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当面送达的要求签收;邮寄送达的保留签收记录
好了,今天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有建议或者不同的看法需要探讨,欢迎大家给我发消息,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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