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也就是说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实际缴纳了多少钱,就是多少股本,没有认缴出资的概念,不存在分期还是一次性缴足的问题。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28加拿大来源链接:https://vk.com/board227814483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uduzhe.cn/fbcc6C2pRVQFRB1w.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