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是否需要书面协议

在很多的债务关系中进行转让是很常见的事情,那么在进行转让的时候必须要签订协议吗?

网友咨询:

债务转让是否需要书面协议

律师解答:

债务转让不是必须有书面协议,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为了日后发生纠纷能够更好的维权,在转让债务时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协议。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律师补充:

债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以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法律规定的不得转让的债权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

第二,要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第三,债权转让通知。不论是否已经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

第四,要注意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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