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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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未遂,且还拿了刀,后去自首的,又判多少年?
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黄硕秋律师解答:
抢劫一般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未遂并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黄硕秋律师解析:
司法实践中对于抢劫罪的认定应注意
1、本罪为14周岁。只要已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抢劫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3、抢劫罪侵犯客体的双重性,决定其犯罪对象也有双重性,既包括人,也包括财物。其中的人,既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管理人,也可以是当时在场的与被害人有直接关系的其他人。其中的财物,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私有财物;可以是合法拥有的财物,也可以是非法取得的财物或者违禁品。但一般认为,不能成为抢劫罪的对象。
4、本罪主观方面限于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据此,如果行为人只是为抢回自己被骗、被盗的财物或者其他合法,而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的,不能构成本罪。
5、鉴于抢劫行为本身有较大的危害性,刑法对抢劫罪没有情节和数额的要求,因此,只要实抢劫行为,原则上都应当以抢劫罪论处。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除外。
6、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而抢劫的,应当以刑法第127条第2款规定的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而不构成本罪。但误把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当成一般财物抢劫的,应以本罪定罪处罚。
黄硕秋律师,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南政法大学硕士、重庆仲裁员。曾任多年法官,历任审判员、庭长。1999年辞去法官公职从事律师工作,承办了大量影响广泛的案件,获得委托人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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