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结婚,效力如何?的观点吧。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个人身份信息的重要性愈发显现。若是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进行婚姻登记,不仅会给工作或生活带来不便,更会对个人名誉产生不良影响,造成家庭内部的矛盾。
那么,这种“冒名”婚姻应当如何认定和解决呢?
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的婚姻无效
我国《民法典》在规定婚姻无效情形时采取“穷举法”,即无效婚姻只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三种情形,对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的婚姻效力未有明确规定。
但是根据《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以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需要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在实质要件上,男女结婚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即双方应有“结为夫妻、共同生活”之合意;在形式要件上,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双方得以确定婚姻关系。
被冒用身份信息与他人登记结婚,而形成的“婚姻关系”,在实质要件上,双方缺乏结婚之合意,在程序要件上,被冒用信息方并未本人到场办理登记,而是被他人持有身份证明进行结婚登记。两要件均不满足,故而此“婚姻关系”的效力应为无效。
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结婚将被处以行政处罚并列入失信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的规定,对于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的,公安机关将对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同时,为加快推进婚姻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8年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1部门发布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于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婚姻登记的,将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三、被冒用身份信息“结婚”了,该如何维权?
首先,遇到此类情况,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予以更正或者撤销婚姻登记;若婚姻登记机关不予更正或不予撤销,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其次,也可以视具体情况选择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定婚姻无效。
为更好地解决“冒名结婚”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民政部在2021年11月1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在处理此类情况时的职责范围,为需要解决此类问题的当事人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婚姻登记”事关婚姻关系的保护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若是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更要引起重视,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结婚,效力如何?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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