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通俗的理解,孩子结婚之前,父母为其购买的房屋,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表示赠与给结婚小两口的,则该房屋为父母对自己孩子的赠与。结婚之后,父母给小两口买房,对房屋有明确的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具体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依照小两口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离婚的时候房屋折价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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