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有什么
法律常识:
人大代表的权利主要有下列几项:
1、审议权;
2、表决权;
3、提名权;
4、选举权;
5、提案权;
6、质询权;
7、提出罢免案权;
8、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
9、人身特别保护权;
10、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七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七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七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七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人大代表的权利四个
法律常识:
审议权指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对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查和讨论并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质询权指人大代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有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并要求必须予以答复的权利。表决权指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上,对列入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包括对确定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者反对或者弃权的一种决定的权利。提名权指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有依法联名推荐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书面联名提出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领导人员的候选人的权利。选举权指人大代表依法选举决定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组成人员、上一级人大代表(县级以上)的权利。提出罢免案权《www.lawyerzheng.net》指人大代表依照法律规定提出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职务议案的权利。提议权指人大代表提议临时召开人大会议和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权利。发言表决免究权指人大代表在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条规定: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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