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看待,低于的买卖
《反垄断法》
第三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广告法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合同法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
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2009年8月27日,删去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第七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变更为第六项)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结论:从法律角度看,大甩卖有的合法,有的违法。
严格来说可以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个别计价成本核算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各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实际进货单价
例:某工厂本月生产过程中领用A材料2000KG,经确认其中1000KG属第一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5元;其中600KG属第二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6元;其中400KG属第三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8元。
本月发出A材料的成本计算如下:
发出材料实际成本=1000×25+600×26+400×28=51800元
扩展资料:
个别计较法优缺点及适用范围:
优点: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
缺点: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
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例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计算成本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指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可靠性原则
包括真实性和可核实性。真实性就是所提供的成本信息与客观的经济事项相一致,不应掺假,或人为地提高、降低成本。
可核实性指成本核算资料按一定的原则由不同的会计人 员加以核算,都能得到相同的结果。真实性和可核实性是为了保证成本核算信息的正确可靠。
3、相关性原则
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核算要为管理当局提供有用的信息,为成本管理、预测、决策服务。
及时性是强调信息取得的时间性。及时的信息反馈,可及时地采取措施,改进工作。而这时的信息往往成为徒劳无用的资料。
4、分期核算原则
企业为了取得一定期间所生产产品的成本,必须将川流不息的生产活动按一定阶段(如月、季、年)划分为各个时期,分别计算各期产品的成本。
成本核算的分期,必须与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分年相一致,这样可以便于利润的计算。
5、权责发生制原则
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已经支付,都要计入本期成本;不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已计入以前各期的成本,或应由以后各期成本负担的费用),
虽然在本期支付,也不应主考试本期成本,以便正确提供各项的成本信息。
6、实际成本计价原则
生产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要按实际耗用数量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完工产品成本的计算要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虽然原材料、燃料、产成品的账户可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标准成本)加、减成本差异,以调整到实际成本。
7、一致性原则
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以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8、重要性原则
对于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为重点,力求精确。而对于那些不太重要的琐碎项目,则可以从简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别计价法
1、概念
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
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2、计算公式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各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实际进货单价。
3、示例
某工厂本月生产过程中领用A材料2000KG,经确认其中1000KG属第一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5元;其中600KG属第二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6元;其中400KG属第三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8元。本月发出A材料的成本计算如下:
发出材料实际成本=1000×25+600×26+400×28=51800元。
扩展资料:
计算成本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指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可靠性原则
包括真实性和可核实性。真实性就是所提供的成本信息与客观的经济事项相一致,不应掺假,或人为地提高、降低成本。可核实性指成本核算资料按一定的原则由不同的会计人 员加以核算,都能得到相同的结果。真实性和可核实性是为了保证成本核算信息的正确可靠。
3、相关性原则
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核算要为管理当局提供有用的信息,为成本管理、预测、决策服务。及时性是强调信息取得的时间性。及时的信息反馈,可及时地采取措施,改进工作。而这时的信息往往成为徒劳无用的资料。
4、分期核算原则
企业为了取得一定期间所生产产品的成本,必须将川流不息的生产活动按一定阶段(如月、季、年)划分为各个时期,分别计算各期产品的成本。成本核算的分期,必须与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分年相一致,这样可以便于利润的计算。
5、权责发生制原则
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已经支付,都要计入本期成本;不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已计入以前各期的成本,或应由以后各期成本负担的费用),虽然在本期支付,也不应主考试本期成本,以便正确提供各项的成本信息。
6、实际成本计价原则
生产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要按实际耗用数量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完工产品成本的计算要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虽然原材料、燃料、产成品的账户可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标准成本)加、减成本差异,以调整到实际成本。
7、一致性原则
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以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8、重要性原则
对于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为重点,力求精确。而对于那些不太重要的琐碎项目,则可以从简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别计价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各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实际进货单价
例:某工厂本月生产过程中领用A材料2000KG,经确认其中1000KG属第一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5元;其中600KG属第二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6元;其中400KG属第三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8元。
本月发出A材料的成本计算如下:
发出材料实际成本=1000×25+600×26+400×28=51800元
扩展资料:
个别计较法优缺点及适用范围:
优点: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
缺点: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
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例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计算成本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指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可靠性原则
包括真实性和可核实性。真实性就是所提供的成本信息与客观的经济事项相一致,不应掺假,或人为地提高、降低成本。
可核实性指成本核算资料按一定的原则由不同的会计人 员加以核算,都能得到相同的结果。真实性和可核实性是为了保证成本核算信息的正确可靠。
3、相关性原则
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核算要为管理当局提供有用的信息,为成本管理、预测、决策服务。
及时性是强调信息取得的时间性。及时的信息反馈,可及时地采取措施,改进工作。而这时的信息往往成为徒劳无用的资料。
4、分期核算原则
企业为了取得一定期间所生产产品的成本,必须将川流不息的生产活动按一定阶段(如月、季、年)划分为各个时期,分别计算各期产品的成本。
成本核算的分期,必须与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分年相一致,这样可以便于利润的计算。
5、权责发生制原则
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已经支付,都要计入本期成本;不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已计入以前各期的成本,或应由以后各期成本负担的费用),
虽然在本期支付,也不应主考试本期成本,以便正确提供各项的成本信息。
6、实际成本计价原则
生产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要按实际耗用数量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完工产品成本的计算要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虽然原材料、燃料、产成品的账户可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标准成本)加、减成本差异,以调整到实际成本。
7、一致性原则
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以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8、重要性原则
对于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为重点,力求精确。而对于那些不太重要的琐碎项目,则可以从简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计算最简单也最准确的计价方法。
这种方法,要求每次进货和每次领用,都要对存货的批别进行准确记录,做到发出存货的批别与进货的批别一一对应。
如:
A存货月初无库存。1月1日购入A存货1000件,单价5元,价值5000元
1月10日购入A存货1000件,单价5.1元,价值5100元。
假定在1月30日领用了500件。那这个时候就要区分这500件是1月1日同购入的那批中的,还是1月10日购入的那批。如果是1月1日购入的,那领用的单价就是5元;如果是1月10日购入的那批,那领用单价就是5.1元。
假定经确认是1月1日购入的,那其领用的成本为:
500×5=2500元
月末A存货的余额为:
1000×5+1000×5.1-2500=7600元
采用个别计价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机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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