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人或者为其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所交纳的保证金存入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并由 银行出具相关凭证。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在核实被取保候审人已经交纳保证金后,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送交执行。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uduzhe.cn/fb95eC2pQUARSDVE.html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uduzhe.cn/fb95eC2pQUARSDVE.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