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根据《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因此,满足以上条件的单位都需缴纳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快连官网 来源链接:https://swapbuckler.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uduzhe.cn/fb8f8C2pXUwRdA1w.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