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企业保护的重组由人或者管理人自人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uduzhe.cn/fb629C2pXVANUBw.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