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可以做司法鉴定,但工伤鉴定后再进行司法鉴定是可以的。
法务时刻提醒您,工伤要去专门的工伤鉴定部门来鉴定。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根据《工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终止司法鉴定的情形包括哪些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
(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三、司法鉴定是怎么收费的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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