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交警扣车扣证需要按照事故处理实施意见规定来实施。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uduzhe.cn/fb533C2pXVQdUDVY.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