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勘联审工作总结(优选17篇)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1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与安全“体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巡查工作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制定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开展专项督查。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和2018年元旦、春节以及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时段,省煤炭工业局、国土资源厅、安全^v^和云南煤监局等要根据职责分别制定具体督查计划,对各产煤州、市进行全覆盖督查;各产煤州、市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产煤县、市、区全覆盖督查;各产煤县、市、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煤矿企业全覆盖督查。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地要对存在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煤矿,按照“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要求严格执法。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煤矿,在对煤矿企业进行处罚的同时还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1.^v^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的煤矿企业问题隐患整改落实责任清单

1—2.^v^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的煤炭行业涉及部门管理问题整改落实责任清单

1—3.^v^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的煤炭行业共性问题整改落实责任清单

附件2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2篇

各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以保障房、房地产、城市地下管线、地下综合管廊、城市轨道交通等建设项目和城镇燃气、城镇供水、排水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落实执法检查计划,强化监管执法力量下沉,突出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监管执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彻底查找监管工作漏洞和问题。同时,采取“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联合惩戒、媒体曝光等措施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坚决杜绝监管工作上热下冷等情况。

(二)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认真开展了全员安全培训,痕迹资料是否齐全,培训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是否建立了自检、自查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安全生产责、权、利是否明确,相关痕迹管理是否清晰;是否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周密组织应急演练等。

(三)强化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转包、违法分包和从业人员无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严防施工现场“三违”行为。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审批并严格执行;监理单位是否开展了对专项方案的审核、监理和验收;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了材料清单;施工单位是否针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是否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进行了有效防护;是否对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了监测;是否对工程建设全过程风险进行了防控。

(四)强化城镇燃气企业和充装站点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经营规范,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督查检查,严厉打击储存、充装、经营等环节上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和充装站点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救援机制是否建立;企业负责人及特殊工种人员是否经相应机构培训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维护、巡视检查等台账是否建立;燃气设备、设施、储罐防泄、防爆安全措施和燃气报警器安装使用是否到位;企业资质证书、压力容器检测合格报告、消防审验合格意见书、防雷检测合格证、燃气充装证等是否齐全;餐饮等使用燃气的企业是否正确使用瓶装燃气,作业场所是否通风,钢瓶是否合格,管理是否规范。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3篇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工作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组织实施。要强化责任落实,将本次行动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各地、有关部门要制定详细的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上限对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对涉及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强化部门联动沟通协调,建立市场和现场的联动机制以及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按照“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严格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要统筹好节假日及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用力,讲求实效,确保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昆明市、昭通市和曲靖市要严格落实^v^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见附件)整改工作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并按时限要求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附件6—1:^v^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清单整改表

附件7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4篇

(一)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每月进行1次通报。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满分未处理等违法行为向企业进行通报,督促限期整改。

二是每月进行1次约谈。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运输企业,进行约谈,指出存在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三是每月进行1次曝光。对“两客一危”、校车等重点车辆、重点企业、重点违法行为、重点驾驶人通过媒体每月向社会进行曝光公示。

四是每月开展1次安全检查。对“两客一危”、校车等企业开展日常管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管理措施、GPS动态监管等落实情况。

五是每月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结合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二)强化路面管理

一是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防控。针对农村交通安全基础薄弱、交通安全隐患多、事故防控压力大等问题,各地要依托“两站”“两员”(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管理员、劝导员),发动农村基层组织、派出所、农机监理站等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违法行为大劝导、大整治。重点要劝导微型面包车超员、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赶集、民俗活动、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的路面巡查和违法劝导活动,在重点乡镇、重点村、重点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拦查重点车辆,查处重点违法行为,强化执法管理,形成“节点有人守、隐患有人治、赶集有人跟、节庆有人管”的良好局面,全力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二是加大城市道路交通违法查处。针对当前城市交通秩序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易引发事故的“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两牌”(套牌、假牌)、“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闯”(闯红灯、闯禁行)、“两线”(斑马线、停车线)、“三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工程运输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坚持严查严管,全力消除致乱、致堵、致祸隐患,确保城市交通安全畅通。要突出午后、夜间和凌晨等重点时段,科学调整勤务模式,集中警力、装备,在宾馆、饭店、歌厅、酒吧、餐饮等人口集中周边道路设点检查。充分发挥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作用,加大对严管街、示范路、堵点乱点及重要路口巡查纠违力度,严查违法停车、机动车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城市公交车、出租车随意上下乘客、违反标志标线以及不礼让斑马线、电动自行车违法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5篇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县自然资源局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抓好自然资源各项工作落实,服务XX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取得新的成效。

一、2019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机构改革取得显著实效。在县委、县政府和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为全面抓紧抓好抓实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我局及时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XX县自然资源局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v^XX州委办公室 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德发〔2019〕10号)、《^v^XX县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梁发〔2019〕6号)要求,认真制定了《XX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在县国土资源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县自然资源局,经《^v^XX县委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梁办发〔2019〕23号)批准,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监察室、法规监察执法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规划股、开发利用审批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共9个内设机构;核定行政编制13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兼职副局长1名(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担任);认真贯彻落实《^v^XX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XX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梁政服发〔2019〕27号)精神,认真调整权责清单,机构改革后,县自然资源局共涉及行政职权10类17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1502项,追责情形共1608项,做到职责清,权责明。通过精心组织,认真完成了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做到机构不乱,队伍不散,业务衔接有序,圆满完成深化机构改革任务。

(二)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根据《^v^XX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梁改委发〔2019〕3号)以及《^v^XX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梁改委发〔2019〕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一是调整充实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根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台账》要求,对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台账》,结合自然资源部门的改革任务研究制定了《XX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改革任务、明确责任,制定工作台账,划分时间节点,切实将深化改革任务落到实处。2019年我局主要涉及14项改革任务,其中牵头5项,配合9项。牵头实施的5项改革任务中,制定方案类有2项,推进落实类有3项,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实效。三是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紧密联系实际,正视、聚焦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矛盾突出、形势紧迫的法治问题,强化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积极稳妥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努力实现法治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等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保障。同时,结合当前法律法规和政策,修改并执行了《干部职工管理制度》《自然资源系统行政为民措施》等75项制度,严格规范自然资源管理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责任追究,持续提升政务管理水平。认真做好庆祝^v^成立70周年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安保和维稳工作,自然资源领域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深入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

(四)党风廉政建设实效显著。局党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全面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全县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19年,局党组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召开了2019年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考核了20XX年党风廉政责任书落实情况,部署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2份;并专题研究党风廉政问题12次,组织专题学习会25次,修改XX县自然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15项;认真整改落实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以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环保督察“回头看”和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组织观看了《涵养政治生态的青山绿水》《激浊扬清在XX》《迷途难返的“头人-XX州^v^会原主任余麻约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等廉政教育专题片,参观了家规家训家风传承地尹氏宗祠、^v^XX特委纪念馆、龙陵县松山^v^遗址;组织学习了李朝文、杨明辉案件,进一步肃清余麻约、孟必光、杨跃国、刘新光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影响;全方位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调查梳理上报线索10条,受理上级部门交办线索3条,未发现本单位存在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问题;持续开展“六个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整治,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与局党支部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组书记如实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了20XX年以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严格落实了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主持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会议和学习会议,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上党课5次,开展廉政谈话3次,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时实行末位表态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分工,紧盯自然资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环节和工作重点,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教育、监督和管理,与分管和联系部门开展廉政谈话126人次,开展纪律作风问题检查2次,切实抓好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工作。2019年,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好实效,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五)资源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2、多措并举强力保护耕地。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层层签订《XX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1173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守住了万公顷耕地和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认真贯彻落实《^v^中央、^v^关于贯彻落实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县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成果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39号)和《XX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全省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19〕614号)精神,委托XX优化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我县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和分析;我县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XX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工作情况通过州^v^会执法检查。

3、努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我局高度重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工作。2019年,一是认真贯彻落实《^v^中央 ^v^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精神,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125号)、《XX省自然资源厅XX省生态环境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云自然资函〔2019〕226号)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了现有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梳理,自检自查及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评估调整方案已通过州级审查,正在逐级上报审查批准。依据《XX省自然资源厅 XX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启动XX省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公开版)的函》,XX县生态红线划定面积为平方千米,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v^中央^v^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战略部署,为科学合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提供依据,XX州生态环境保护局XX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作,认真开展了“三线一单”生态空间矢量数据复核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XX省自然资源厅 XX省农业农村厅 XX省林业和草原厅关于保护好古茶山和古茶树资源的意见》(云自然资〔2019〕127号)等精神,严格按照《XX州林业和草原局 XX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XX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古树茶(园)资源联合调查的通知》(德林草联字〔2019〕16号)、《XX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XX州农业农村局 XX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XX州加强古树茶(园)资源修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德自然资发〔2019〕72号)要求,开展了古茶山保护规划工作,正在实施古茶山资源调查,为古茶山保护规划编制作准备。目前,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工作部署,坚持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资料收集和相关基础工作正在按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4、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有力。2019年,认真组织实施了《XX县芒东镇洒坞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XX县勐养镇邦歪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和《XX州XX县勐养镇邦盖等4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建设总规模公顷,总投资万元,预计新增耕地公顷。截止2019年11月10日,《XX县芒东镇洒坞村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其余2个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30%,争取年底全部完成;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22个,总投资万元,其中:大型、特大型治理项目4个,总投资万元,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98%,预计年底可全面完成;中型项目2个,投资万元,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小型项目16个,投资万元,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5个,余1个年底可完成。经对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细化分解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及税收目标任务的通知》,可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4000万元。

5、增减挂钩项目推进有力。2019年,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助力脱贫攻坚,持续推进《XX县勐养等6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实施方案》《XX县芒东等2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实施方案》《XX县河西等7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实施方案》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及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区旧房屋拆除工作的落实。截止2019年11月10日,全县集中迁出寨子35个地块,应拆除2168户,已拆除1489户,拆除比例;认真组织实施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扶贫搬迁项目,目前除1个标段因旧房屋拆除未达到进场施工条件未开工建设外,其余7个标段均动工建设,完成复垦耕地1140亩、复绿644亩,修建排灌沟渠7300米,开挖田间道7600米。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积极申报并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了《XX县芒东等8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和《XX县遮岛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项目实施可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亩,其中:耕地指标551亩,已于2019年11月5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全县5个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完成后,可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亩,既认真贯彻落实了占补平衡制度,加大了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又全面保障了XX31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指标,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好用地保障。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6篇

(一)突出闭环管理,强化问题隐患整改。督促煤矿企业按照各级督查检查、全面安全“体检”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移交的问题清单和监管监察执法文书要求,按时限整改消除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巩固全面安全“体检”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果,除按照规定时限整改消除^v^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指出的63个问题和隐患外,对照各级、各类督查检查移交的问题清单和监管监察执法文书要求,按时限整改消除问题和隐患,各地、有关部门2017年10月底前发现的具体隐患在2017年12月31日前整改销号。2017年12月31日前发现的隐患在2018年2月10日前整改销号。2018年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跟踪督办、整改销号。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查处。

(二)突出风险防范,强化瓦斯水害治理。一是开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2018年底前,由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高瓦斯、低瓦斯矿井重新进行瓦斯等级鉴定。不具备瓦斯等级鉴定能力的煤矿企业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二是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认定。对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和相邻矿井开采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矿井,立即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未完成前,按照突出煤层管理。三是突出区域防突措施落实。始终以区域防突为根本措施,按照“密钻孔、大孔径、高负压、大管径、下套管、严密封、分源抽、立体抽、精计量、重评估”的要求,推进突出矿井“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做到“抽干抽尽”、抽掘采平衡,实现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和分析;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按照规定进行抽采效果评估和防突效果检验。四是坚持“有掘必探”。落实“三专”探放水措施,不得使用煤电钻代替专用探水钻机探放水。五是落实各项探放水措施,推广富源县探孔牌板“两把锁”管理制度,确保探放水钻孔深度和超前距离符合规定。

(三)突出结构调整,强力淘汰落后产能。一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煤炭行业去产能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近期国家关于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意见,在政策框架内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出台去产能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全省煤炭去产能工作。二是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转型升级手续的13类落后小煤矿、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分类分批纳入2017年或2018年去产能范围。三是对资源枯竭、无资金投入、没有重大灾害防治能力而长期停产停建的煤矿,利用产能置换、增减挂钩和指标交易等市场行为,引导其主动退出。四是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三区”)重叠的煤矿,要依法尽快关闭退出。矿业权后于“三区”设立的,全部纳入2017年去产能范围,不再享受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矿业权先于“三区”设立的,原则上在2020年前退出,因开采特殊紧缺煤种的非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或满足林区、边远山区居民生活用煤需要、承担特殊供应任务的煤矿,以及处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二级及以上保护区之外的煤矿,在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经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确认并报请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推迟退出时间。五是2017年12月31日前所有已关闭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吊)注销清零;2017年12月31日后关闭退出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及时吊(注)销。六是规范采矿权设置,强化矿权管理,把住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源头关,重点整治“楼上楼下”及超层越界开采和私挖盗采等问题。

(四)突出打非治违,规范煤炭开采秩序。一是加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一经发现“五假五超”、边建设边生产、以检修名义组织生产等行为,严格按照《^v^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v^令第446号)进行处罚。二是推行“逢查必考”制度,严格对煤矿五职矿长及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能力考察监督,对不具备基本履职能力的,责令进行调整。三是落实井下作业点审批和矿图交换制度,严控井下作业点数量,严防假图纸隐藏井下作业点。四是严格密闭管理。督促煤矿建立完善密闭档案管理,煤矿井下密闭构筑和启封要经县级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对未经批准擅自构筑和启封密闭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五是落实盯守制度。加强对隐患整改和检修、长期停产停建、列入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退出计划尚未停产煤矿的监管,严格复工复产检查验收程序、标准和审批签字制度,防止复工复产验收走过场,严防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7篇

截至目前,2020年固投年度任务8000万元,已完成6300万元,完成率;争资金年度任务8000万元,已完成万元,完成率88%,完成两个日间照料中心及老饭桌建设工程。

(三)强力推进脱贫攻坚。一是全面开展“四查四补”工作。制定《贺兰县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多部门联合会审将符合条件的政策兜底户75户116人纳入低保,提标增人102户134人。二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疫情期间生活,为8809人(户)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临时生活补贴100元。三是启动“救急难”工作,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打工的146户555人劳务移民进行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万余元。四是紧抓兜底保障。建立以“日间照料中心为基础,老年饭桌为依托,居家照护为补充”的政策保障兜底体系,集中托养20名政策兜底户和3名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52人,居家照护18人。五是扎实做好社会救助,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救助建档立卡户82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万元,1362户建档立卡户和移民享受城乡低保,发放低保金万元。

(四)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一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事实无人抚养和困境儿童津补贴、城乡高龄老人津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失能老人生活补贴、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金共计万元。为69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金1805元,并给予生活物资救助。二是着力完善“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完成24个儿童之家建设任务目标,实现儿童之家全覆盖;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和社会保护;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累计宣讲296次,参与11984人次。三是稳步推进低保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将原来由民政局承担低保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四是启动临时备用金制度,全年累计为各乡镇下发40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用于辖区内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

(五)养老服务水平稳步提高。一是推进养老项目建设。今年新建2个老饭桌已竣工验收,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个老饭桌及13个幸福院已进入设备采购招投标环节。二是推进社区为老服务快速发展。及时兑现老饭桌运营费、日间照料中心补贴,重新制定日间照料中心托管协议并续签托管协议,及时收回运营质量不高的日间照料中心重新委托运营方,以保障服务社区周边老年人的功能。三是着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制定《养老服务质量3年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县已有的5家养老机构逐项检查整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备完善微型消防站、健身器材、文娱设施,并对部分敬老院开展适老化改造升级,切实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经费保障不足。养老机构运营成本加大,造成各养老机构工作经费不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缺口大;无殡葬及“三社联动”经费保障;县级区划地名预算、社会组织及婚姻登记工作经费安排过少。

二是工作力量薄弱。目前我县各民政所普遍存在人员短缺、队伍不稳定的情况;民政部门受人员编制因素影响,公益性岗位人员占比大,社会组织工作、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低保核查等多个重要岗位均由非在编人员负责,存在人员流动性强工作衔接断层的问题。

三是殡葬改革推进缓慢。我县目前仍是土葬区,农村殡葬工作相对滞后,居民选择土葬较多,导致火化率低,生态节能葬法工作推进缓慢。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低保核查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二是稳步提高特困供养工作质量,计划明年进行2次特困人员能力评估动态管理;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四是继续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五是指导各乡镇稳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强化对各乡镇低保确认工作的督促指导,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二)提升社区治理和基层^v^建设水平。一是会同组织部共同做好两委换届工作,规范各村村监会建设,完成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落实及村监会建设履职、村规民约修订情况的指导检查,做好村监会成员联审;二是指导完成各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继续做好新建商住小区社区办公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的综合验收和移交工作。

(三)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机制,加快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圆满完成民生实事项目,积极开拓养老服务市场新局面;二是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全力打造居家养老点;三是积极争取民政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在金贵镇银光村新建日间照料中心1个,在太阳城社区建设老饭桌1个。

(四)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一是完成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地名进社区工作;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是提升志愿服务管理水平,做好志愿者注册和志愿者服务项目审批工作;四是指导社会组织承接自治区、银川市社会工作项目并监督项目推进情况,对公益创投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配合支持专业机构孵化培育我县社会组织,完成社会组织整顿、清理和撤销工作,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和行政机关脱钩,做好社会工作师及助理社工师的登记工作。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8篇

(一)关于“非煤矿山数量多,‘小、散、弱’,开采不规范、布局不合理,转型升级或淘汰矿山关闭不彻底”的问题

1.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转型升级目标任务推进转型升级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精神,按照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审查通过的各州、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落实好达标保留、改造升级、整合重组、淘汰关闭“四个一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任务,力争在2018年底前把非煤矿山压减到4500座以内,彻底改变非煤矿山“小、散、弱”状况。

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2.严格执行我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政策标准

严格执行云政发〔2015〕38号文件关于新建非煤矿山准入标准及现有生产矿山、基建矿山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规定,提升非煤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合力解决转型升级中存在的非煤矿山采矿权设置不科学等问题

加强矿产资源规划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水利(水务)等部门规划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矿业权设置区划。严格落实“联勘联审、依法审批、综合执法”的矿业权审批、监管制度和机制,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安全^v^、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水利厅。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认真解决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中存在的采矿权退出注销慢等问题

按照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有关文件规定和相关工作部署,对经过各级政府公告关闭矿山,应按照规定注销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未按照规定申请注销采矿许可证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采取公告方式,告知采矿权人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吊(注)销采矿许可证。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二)关于“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生产作业现场‘三违’现象较为普遍”的问题

1.继续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三违”现象的专项检查和督促整改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生产作业现场“三违”现象专项检查,按照“五个一批”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

2.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在非煤矿山企业强制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企业制作内容简洁明确的岗位安全卡片,实行持卡上岗、按卡操作,推行非煤矿山外包用工安全责任清单化管理制度,有效消除“三违”行为。

责任单位:省安全^v^。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强制淘汰落后设备设施

2017年底前强制淘汰仍在使用的非矿用卷扬机、非阻燃风筒、主要井巷木支护等落后设备设施;2018年底前强制淘汰非阻燃电缆。

责任单位:省安全^v^。

整改时限:分别于2017年底前、2018年底前完成。

(三)关于“非煤矿山尾矿库‘病库’‘头顶库’和存在重大隐患采空区隐患治理”的问题

1.全面开展采空区调查与治理

全面启动地下矿山采空区隐患排查治理工程,彻底摸清采空区分布区域、规模及状况,建立采空区基础档案。按照“减少存量,严控增量”的工作思路,通过采取充填法、崩落法、封闭法、搬迁居民等治理方式,2018年底前重点治理东川铜矿区、个旧锡矿区、新平铜铁矿区等重点矿区采空区。

责任单位:省安全^v^牵头;省国土资源厅配合。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2.开展尾矿库“头顶库”隐患综合治理

通过取缔关闭一批、综合整治一批、重点治理一批,对所有“头顶库”进行综合治理,提升“头顶库”安全度,2018年完成全省26座“头顶库”隐患治理任务,2020年底前全省71座“头顶库”全部实现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省安全^v^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配合。

整改时限:分别于2018年底前、2020年底前完成。

(四)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矿区、重点矿山、重大隐患攻坚克难。加大对非煤矿山重点县、事故多发地区、矿业秩序差地区的督导和监管力度,及时治理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切实降低安全风险等级”的问题

1.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隐患分级分类挂牌督办,以挂牌督办促进重点地区和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进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彻底整改。

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

2.专项打击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着力对89个重点私挖盗采矿区(点)进行整治,加大对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私挖盗采、以采代探,安全距离不够、“楼上楼下”开采,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经核查属实的,依法严厉查处,切实防止因违法开采、违规经营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安全^v^。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3.重点整治储量报告造假违法违规行为

改革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制度,制定储量评审管理办法,矿业权人按照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或自行委托符合规定的有关机构编制。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由矿业权行政审批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择并向社会公开。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依法严肃查处矿业权人、地质勘查单位的储量报告造假行为及评审机构违反储量评审规定的行为。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

4.严厉打击矿山建设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批准开工建设、不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违规开采、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以及尾矿库擅自加高坝体等矿山建设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省安全^v^。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五)关于“加快推进单班作业人数超过50人地下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视频在线监控工程的实施进度,有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要求

2018年上半年建成单班作业人数超过50人地下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实时监控预警信息系统,2018年底对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实行在线监测。

责任单位:省安全^v^。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六)关于其他具体问题的整改要求

立即对云天化股份云峰分公司磷石膏库、曲靖市叫龙山石业有限公司(露天矿山)、曲靖市师宗天宝矿业开发中心、昭通市土菠萝石灰岩矿、昭通市火德红铅锌采选有限公司尾矿库等5户企业存在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采场局部台阶高度超过设计高度、未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未开展风险辨识和风险等级评定等问题进行依法查处,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在1个月内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曲靖市、昭通市人民政府,省安全^v^。

整改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9篇

(一)增强责任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二)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实效。各地、有关部门要结合^v^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在全省扎实抓好非煤矿山领域查风险、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工作。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大隐患,严格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按照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三)从严执法,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要求,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起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从严处罚、一律追责。

附件3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10篇

县委县政府: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v^^v^关于国土方面做出的重要批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严格规范资源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业务工作方面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年初县政府和各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书,夯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年终对各镇(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镇(办)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确保我县万亩基本农田和万亩耕地保有量面积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保护指标。

2、用地预审报批有序开展。我局坚持把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今年共接待企业等用地咨询咨询100余人次,受理各类项目用地预审75宗,其中通过预审67宗,未通过预审8宗。受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咨询40余人次,实地踏勘选址30余次,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 13宗;今年已完成了5个批次的上报工作(含1个农用地转用批次),其中包括重泉水库项目、陕西鑫宏业钛纳米生产基地项目、西安经建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年产3000吨新型工业涂层材料项目部分、陕西硕博系列高性能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尧柏循环产业园建设项目、XX日新石化年产30000吨精细化工助剂生产线建设项目、XX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产业基地等省、市重点项目,申报用地面积亩, 1个农用地转用项目109亩已获批准;尧山灰岩矿恢复治理工程临时用地亩正在办理;20XX年度上报的4个批次面积亩,现已通过省政府批准,目前正在向有关单位催缴费用,待费用缴纳入库后即可取得批复文件;北湾调蓄池是市级重点项目,涉及我县龙阳镇望溪、蒲石、南湾三个村,共占地2588亩,拆迁146户,截至目前已统征土地2200余亩,已签拆迁协议126户,拨付征地资金2亿元。

3、积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根据省市统一安排,我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基础资料收集和分析处理,内业影像解译、地类样本采集、外业调查举证、数据库建设、县级监理和自检等各项工作,并通过省、市级核查,调查成果已通过国家检查,通过率,位于我市前列。

4、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我局今年实施的高标项目有2个,陈庄镇安丰村等5个村高标项目总规模亩,总投资万元,已11月份全部竣工;苏坊镇苏坊村等3个村高标项目总规模公顷,预算总投资万元,该项目实施方案和招标方案已于3月19日经市局批准,划分为7个标段,其中6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计划近期进行招投标;二是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孙镇等镇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批准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亩,复垦区面积亩,涉及13镇23个行政村共52宗拆旧复垦地块,共拆除1530户,已完成复垦任务,正在协调项目审计,并申请市局验收;桥陵镇等6镇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批准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亩,复垦区面积亩,涉及6镇11个行政村16宗拆旧地块 901户,已完成复垦面积480余亩;三是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党睦镇等10镇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申报复垦面积亩,目前已完成复垦任务,并申请市级验收。另申报的2000亩工矿废弃地项目正在制作项目资料,预计年底之前上报市局。

5、加大土地供应力度。今年共供应土地42宗,面积亩,成交金额亿元,其中盘活存量空闲土地4宗余亩。正在供应土地7宗,面积余亩,计划12月底确保近五年供地率达到60%以上。

6、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了贯彻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同时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在项目前期选址工作中,提倡以工业项目进园区,并优先考虑使用低效存量用地的工作思路。今年将原中铁第一勘测设计院西安分院蒲石基地和原西安市华林通用设备厂使用的三宗土地以及古镇村委会使用的一宗土地共计亩存量空闲土地通过政府有偿收回,并重新出让给招商引资项目陕西尧柏集团XX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和XX绿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既满足了项目建设用地,又提高了土地集约节约,可谓一举多得。

8、严格执法监察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动态巡查和打击力度。今年开展执法态巡查360多次,出动人员2650余次,发现违法用地110宗,立案查处44宗,下发处罚决定书44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50份;拆除违法建筑物50宗,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配合镇办拆除违建80宗,拆除建筑物面积4400平方米;退回耕地土地面积300亩;二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全年共查处非法开采案件64起,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30余人次,车辆260台次,扣押非法采矿设备及拉运车辆142辆,拘留非法采矿人员28人,打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非法偷采的现象得到彻底遏制;三是认真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发现的82个问题,分门别类,对压占基本农田的坚决予以拆除,对符合要求的主动进行备案,坚决制止农地非农化乱象;四是扎实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坚决做到摸排发现问题一个不能少、整治到位一个不能少,明确把洛河国家湿地公园、袁家坡饮用水水源地,北洛河、白水河、大峪河河道,以及团结水库、洼里水库、会清水库、高阳北沟水库、蒲石水库、展王河水库、大浴河水库、庆兴水库保护范围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别墅作为整治重点,经初步排查,我县暂无疑似违建别墅;五是今年共受理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5宗,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90份,召开案件审委会10次,收缴罚款250万元,办理土地登记应诉案件8起。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一是为了全面抓好“扫黑除恶”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分局,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任务;二是扎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我局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推进会、宣讲会、专题培训会及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答题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总结存在问题,宣讲扫黑除恶知识,主要领导与下属单位负责人一对一谈话,签订了党员、领导干部及班子成员“扫黑除恶”工作承诺书;三是加强对“扫黑除恶”知识的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展板、印发宣传单、设立咨询点等多种形式,为人民群众讲解基本知识,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感。共张贴宣传画1000余张,悬挂横幅50余条,出动宣传人员300余人(次),车辆60余台(次)。同时,通过公布自然资源局违法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渠道,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检举涉黑涉恶社乱线索,积极营造了强大的社会宣传氛围;四是扫黑除恶成效显著。针对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的征地、矿产资源、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势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重拳出击、精准发力,严厉打击。截止目前,共摸排违法占地案件线索1件,非法采石乱点整治案件线索1件,市级转办案件线索1件,县级转办线索32件(2件属中央督导反馈问题),共计35件,已全部核查办结完毕。

二、服务民生方面

1、有序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一是优化服务环境。登记窗口配备10余名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配套打印机、复印件等一系列硬件办公设备,以及老花镜、饮水机等服务设施,全面公开公示办事流程、收件材料清单、收费标准等,让群众一目了然、高效办事;二是压缩时限提效率。认真研究政策,流程“再造”。在保证登记质量的前提下,将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一再压缩,查封、异议等登记基本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办结;抵押登记做到随到随办,办理时限压缩至3-5个工作日,各项业务均简化了工作流程,缩短了多个工作日。同时公开承办事项、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确保在最短时限内办结,使不动产登记工作进一步便民利民;三是上门服务心贴心。在办理一些登记时,如果由于申请人身体原因,不方便到工作现场签字的,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为其办理手续,既方便了群众又保证了交易安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共计受理业务3028宗;受理抵押登记1770宗;完成权籍调查316宗;整理各类登记档案4186余份;出具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118份;为社会人士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2735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4300余本;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2150本,维护了群众权益,支持了企业发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2、全力做好移民搬迁工作。一是保障群众顺利入住。截至目前,1232户搬迁群众已全部入住,入住率100%;二是脱贫增收措施精准落实。为实现“能脱贫并逐步致富”目标,一方面做细做实“三单一卡”和就业创业台账,多方面调研、收集和开发就业门槛低、技能要求适应搬迁群众的就业岗位,并加大对贫困群众劳动技能培训力度,帮助解决就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群众稳定就业。另一方面我们积极协调安置点周边的卫大姐食品有限公司、荆姚玉女土织布加工厂、兴镇毛绒玩具厂等企业成功举办移民搬迁现场招聘会,推行“易地扶贫搬迁互助企业”合作方式,为搬迁群众打造了“半小时就业圈”,从而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搬迁群众实现了就近就业。通过“光伏分红、支部+、党委+”带动、发展特色种养殖、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搬迁群众脱贫产业全覆盖。截至目前,我县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中已有1164户1287人稳定就业(无劳动能力102户206人);三是启动实施旧宅基地腾退工作。自旧宅基地腾退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严格按照“摸底、腾空、收回、拆旧、复垦、交易”的步骤,落实“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组织镇(街道)对全县“十三五”1232户搬迁群众的旧宅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腾退时间及腾退方式等进行了全面精准调查,建立了搬迁对象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台账;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干部具体抓,全体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态势,全面有效推进此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截止目前,已有967户完成了旧宅基地腾退拆除,腾退率为85%。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印发了《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2019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做到制度有保障;二是聘请陕西煤田地质局194队地质勘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汛前排查和汛中再排查,对新增和拟取消的隐患点进行了确认,全县共45处隐患点;三是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预警、信息报送。自5月初进入汛期,全局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汛期对全县危及3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抢、撤的有效方案,发放迁安明白卡2000余份,接打电话80余次,巡查排查700余次,收发传真20余次,接受省厅、市局、应急办、防汛办不定时点名20余次,冒雨下乡检查20余次,在汛期发布紧急预警2次。配合处理因地质灾害信访3次,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提高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4月26日邀请了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总工程师侯文郁进行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知识培训, 5月13日,与县应急管理局在中心广场联合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应急避险的应急措施及安全知识,共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5000余份,使群众掌握了一定的避险预防技巧。今年我局分别在罕井镇东党村、北白堤村、展王河村、南白堤村,高阳镇水峪村、会通村和清泉村等先后开展了二十五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参与人数20000余人,通过应急演练,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应急避险能力和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能力;五是扎实性推进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工作。罕井重点兴龙村44户搬迁群众正在装修,7户已完成,高阳镇需安置42户,已建成安置房27户,已完成装修27户。两镇共有338户需修缮加固,已完成134户,其余因目前气温过低,暂无法施工。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11篇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落实《关于确定XX县2019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的通知》(彭法治政府办〔2019〕1号)、《XX县法治政府建设五年(2015-2020年)工作总结》、《XX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的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资源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二)强化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一是坚持动态巡查,依法严惩。截止目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共开展执法巡查120次、对19起违法行为进行限期整改,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8件,其中矿产违法案件4件,土地违法案件4件,收缴罚款万元,7件已经结案,另外1件正在办理中。森林派出所共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出动车辆600余台次。受理各类报警138起,林业行政处罚125起,结案125起,其中: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23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1起,擅自开垦林地1起,在禁牧区域内放牧80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25人,批评教育90人,收缴罚款万元;移交市局并参与侦破失火案5起,移送起诉5起;移交县消防大队并参与查处火灾治安案件7起,拘留7人;收到县扫黑办转办的涉黑涉恶线索1条,配合市局侦查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林地)6起;参与侦破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林地)2起,盗伐林木案1起。检查木材经营加工场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等68处。实地查验设施农业养殖场所300余处。二是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程序。我局严格按照《XX县开展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彭政办发〔2019〕74号)要求,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学习完善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建立了《XX县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定期学习法律知识制度》、《XX县自然资源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XX县自然资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XX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4项制度,完善了《XX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截至目前,没有发生滥用裁量权行为,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着不足。一是法律专业人员缺乏,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加强 ;二是因机构整合,部分职责还未能高度融合,监管存在不平衡现象。

三、2020年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精心谋划、认真落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深入领会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划,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

二是突出重点,认真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

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县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强化思路创新,努力实现资源管理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XX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30日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12篇

(一)道路运输领域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迅速全面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隐患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坚决整改。加强跟踪督办和抽查督查,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道路客运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2.严格营运驾驶员管理。严格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强化营运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严肃查处超载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行为。

3.严格道路客运许可管理。暂停审批新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不再审批新的卧铺客车;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对夜间通行山区公路客运线路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调整班线运营时间,避免夜间运行。

4.严格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监督指导入站客运车辆发车前循环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确保乘客出站前系好安全带、熟悉应急装备器材使用方法。

5.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汽车客运站及周边、旅游景区等客流集中地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站外揽客、超范围经营、旅游包车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旅游包车证管理,必须通过旅游包车管理信息系统申领派发包车证。

6.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组织开展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全面排查工作。严格执行《^v^反恐怖主义法》,督促有关经营者和售票单位、客运站,严格执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要求,明确售票、查验等环节操作流程。

8.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强化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及其他人员工作职责,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履行对企业所属人员、运输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

9.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依法依规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管理,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10.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地安全管理。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的监督检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环境防护和消防防护设备,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要立即责令整改。

11.严格落实城市公共汽电车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有关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素质教育、安全应急训练和考核,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防御性驾驶能力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

12.确保城市客运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督促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开展运营车辆及附属设备、应急设备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及灭火器、应急锤等应急设备配置齐全、状态良好。指导企业

在主要站点的醒目位置等,公布违禁物品目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张贴安全疏散示意图等。

(二)水运和水上交通领域

13.严格客运船舶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客船强制报废标准,通过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标准落实等多种措施,合力促进老旧客船淘汰更新。

14.严格检查客运船舶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落实情况,督促客运船舶公司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运行。

15.继续推进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开展澜沧江、洱海、滇池等重点客运水域实名制试点工作。

16.严格客运船舶检验质量管理把关。重点核查乘客定额、重要设备、船舶稳性、水密、风雨密等情况。船龄超25年的船舶按照规定和标准实行特别定期检验。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检验质量控制,严禁违规检验、发证。

17.督促县、乡两级政府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自用船舶的监管,严格按照用途使用。坚决取缔未经审批、非法渡运的渡口、渡船,深入推进渡船标准化,加快渡船更新,做到渡船100%配齐应急、消防、救生设施设备。

18.强化车渡船车辆上下船、系固绑扎及人车分离等的管理。核查渡船船检证书抗风等级注明情况、船长和有关船员对抗风等级要求了解掌握情况。

19.严格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危险品运输船舶准入,严厉查处非危险品运输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未按照规定申报或将危险货物瞒报谎报为普通货物、船舶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等违法行为。

20.开展船舶通航秩序整治。加强重点库湖区、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航行和超范围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停泊船舶、施工作业船舶及沉船沉物等碍航性巡查整治。严格雨季汛期等恶劣气象、水情条件下的限航、禁航等通航管制措施。加强电站泄洪信息预报协调机制建立落实。

21.整治内河水域危险货物码头“未批先建”和港口建设项目超期试运行。要严格执行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制度,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施工的港口建设项目,以及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港口,一律依法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产停业整顿。对逾期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要责令其停止经营,严厉打击无证、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量存储行为。

22.开展在用储罐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港口危险货物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对罐龄长、基础资料缺失、缺乏有效监测记录的高危储罐集中开展定期监测。

23.开展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机构对港口储罐区等危险货物作业集中区域开展1次全面安全风险评估,及时研究制定和采取措施,消除区域系统性风险,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24.全面治理经营资质条件不达标、船舶违规挂靠等问题,对西双版纳州和普洱市进行水路运输企业全覆盖检查。

(三)公路管养和治超领域

25.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督导。及时下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中央补助资金,加大力度筹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加强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使用、工程技术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指导督查,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2017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确保到2017年底全省累计建设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1800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督促指导州、市人民政府累计建设完成农村公路8000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6.加强桥隧安全管理和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落实公路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强化桥梁、隧道日常巡查和安全运行监管,加强隐患隧道整治。落实危桥管理养护责任,加强危桥治超责任措施落实。加强公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消除公路安全隐患;隐患暂时无法整治消除的,按照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落实整改责任、要求、资金、时限、预案,抓紧隐患彻底治理。加大政府挂牌督办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和督促,确保按期完成隐患整治、验收、销号。

27.建立完善长大隧道、桥梁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应急救援力量和安全应急物资器材装备,加强桥隧安全应急预案实战化演练,不断提升桥梁隧道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28.积极稳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配合,加强对治超站(点)的督查检查,健全完善“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治超工作机制。

29.严格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治超站(点)人员到岗到位、24小时轮班值守等工作的督查检查;要加强汇报沟通,及时妥善解决联合派驻治超站存在问题。健全完善公路管理、公安交管、路政联合治超工作制度,集中查处三轴及以上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

(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

30.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审查、实施隧道、桥梁支架、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严禁在未开展超前地质预报、未监控测量、未采取支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隧道开挖作业。严禁未开展桥梁支架验收或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严禁深基坑、桥梁围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防护或不满足安全作业条件擅自开工建设。凡未开展对挂篮、移动模架、爬模等大型专用设备联合验收的,一律严禁使用。凡吊篮不符合高处作业施工安全规定的,一律严禁使用。

31.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四项制度,创建“平安工地”。建设业主单位和项目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体系。业主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监理、检验检测等参建单位的监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32.严格职(民)工驻地、重点作业场站、取弃土场的安全评估、选址、建设、验收。严禁在陡坡、临崖、危岩以及易发生泥石流、滑坡、洪水、落石等灾害影响地点选址建设。取弃土(渣)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支挡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确保不对下游村庄、农田构成安全威胁。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的防火与临时用电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33.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按照规定全面开展在建公路桥梁、隧道、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全面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项目施工单位必须结合实际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建档和整改销号。监管部门对发现整改不力的企业,一律依法上限处罚。

34.开展对重点关键部位的管控。隧道施工必须严格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洞口值班登记制度,落实专人专岗履行人员进出登记职责,对出入隧道人员严格实时登记,准确掌握洞内作业人员姓名、数量、岗位和作业区域;必须按照规定和规范设置洞内五大安全系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掌子面与仰拱、二次衬砌之间的距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开挖施作;必须严格隧道地质量测和超前预报;必须加强瓦斯等毒害气体定期监测报警。桥梁墩柱施工必须按照技术规范搭设支架和操作平台,按照要求对临边临口防护到位,并设置人行通道。现浇支架严格按照方案对地基进行加固和加载预压,落实验收程序并挂牌。特种设备必须经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跨线桥梁施工必须规范设置安全设施。

35.健全和落实水运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水运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查工作。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按照规定严格论证、审批、执行。加强施工驻地安全管理,开展水运工程安全风险识别和安全风险预控。健全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开展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跟踪销号,建立详实的检查和隐患整改台账。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13篇

(一)聚焦重点,强化风险管控。各州、市和省安全^v^、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等部门,要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为抓手,聚焦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经营单位,盯死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风险管控,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特别是要加大中石油炼油项目和油气输送管道的风险管控,决不允许发生着火爆炸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扩散事故。

(三)强化部门专项检查。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执法检查、专家检查、安委办综合督查等方式,把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不如实填报隐患、不按时整改事故隐患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和执法对象,凡是有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

(四)强化隐患和问题整改。各地、有关部门要把问题隐患整改作为重点,严格按照“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要求,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工作。一般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情况抄送有关证照管理部门。

(五)强化责任,注重实效。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企业自查、县市区负责、州市督查、省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抽查、省安委会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执行者。要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彻底摸清基本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隐患。2017年底前,各地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工作,完成^v^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和隐患的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2018年底前,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附件:3—1.^v^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表

3—2.化工相对集中区安全风险评估责任表

附件4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14篇

今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工作新定位、新职责,以“工作落实年”“改革推进年”活动为载体,突出“风险调控、要素保障、难题解决”三条主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奋力开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新局面。现将前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推进资源要素保障。深入开展土地指标挖潜工作,全年预计可用指标1091亩,其中争取上级计划指标100亩,工矿废弃地节余指标645亩,增减挂钩项目验收指标346亩。充分结合用地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机制,制定了工业项目差异化供地实施办法,有力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全力服务新旧动能转换、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重点项目建设,组织报批用地739亩,充分保障了重特电动叉车、汽车焊接机器人制造、中信钙业、科创中心、安泰片区等全县全部重点项目及学校公益事业用地需求。扎实开展了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召开了听证会,合理确定城镇基准地价,有力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公开挂牌出让土地36宗亩,实现价款亿元,完成划拨供地4宗118亩。

(二)开展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编制了经费预算报告。扎实开展了“三区三线”评估调整工作,制定了XX县“三区三线”评估调整工作方案。已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及初步成果分析工作,

调整面积万亩,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选取桃墟镇安康村等10个村作为试点村,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并对全县行政村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确定4家编制合作单位,着手对30个村编制村庄规划。开展了土地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工作,涉及9个乡镇、188个地块2865亩,已通过市政府批复。

(三)稳妥推进土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探索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新路子,创新利用社会资本投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确定由市财金集团同城投公司运作项目8个,拆旧1400亩,拟节余指标900亩。其中,已实施的3个项目正在进行安置房建设;其余5个项目待规划调整后立项实施。投资1076万元,开工实施了岱崮新华石材矿、桃墟红山矿两个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85%。项目完成后,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0亩。

(四)扎实开展了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结合增减挂钩项目,深入开展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各乡镇共报送项目46个,拟拆旧1303亩、拟节余指标1130亩。其中21个项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组织调整,除XX街道2个项目正在组织报批调整外,其余乡镇19个项目规划调整已获市政府批复。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已有44个项目村签订协议1059户,收取保证金395户。目前已开工3个项目,其中常路镇西下庄村项目已完成清理树木,旧房拆除已基本完成,正在垒砌石坝田坎,土地平整;旧寨乡刘家上峪村项目正在拆除旧房、清理地面附属物,垒砌石坝田坎,土地平整;岱崮镇尹家洼村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

(五)不断提升自然资源保护水平。尽职尽责保护好自然资源,严格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加快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制定出台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卫片执法检查问题图斑整改。探索实施市场化运作土地整治工作。筛选了4个项目,计划投资万元,建设总规模亩,预计可新增耕地亩,已取得项目立项批复,移交晟源公司实施。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稳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组织5家矿山企业编制了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加快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度,切实保护和恢复矿区的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投资225万元,实施4处矿山治理项目,完成总任务20%。申请到位省级矿山恢复治理专项资金200万元和市级资金152万元,计划实施东河南石料厂关闭矿山治理项目。

(六)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有序推进。自省、市部署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制定了我县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了内外业核查、数据上报等工作,对每个图斑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20XX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共计97个,面积亩,占用耕地亩,违法比例。2019年,我县一、二季度卫片共下发图斑114个,面积亩,占用耕地亩。经核查,违法用地图斑44个,面积1042亩,占用耕地亩。截至目前,完成拆除复耕图斑12个,面积亩,占用耕地亩。组织报批手续图斑8个,面积117亩,占用耕地亩;完善材料图斑7个,面积亩,占用耕地亩。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和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4轮全面排查,巡查发现8处疑似“大棚房”问题,现已全部拆除、复耕到位。扎实开展了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对全县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共摸排发现15处疑似违建别墅线索,经相关部门联合会审核实,发现1处违建别墅线索。国家提取我县两个疑似违建别墅问题图斑,经核查,两处图斑均不在违建别墅现有清查标准内,不属于违建别墅。

(七)不断夯实基础业务工作。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处置批而未供土地亩,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任务,全县农转征项目供地率达到了,位列全市前列。完成处置闲置土地3宗,面积亩处置低效用地1宗亩。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了内业、外业核查工作,开展了数据库建设,共上报数据核查图斑63148个,其中实地举证图斑31233个。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开展了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整治行动,不定期开展矿山巡查检查。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制定下发防治方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300余条。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民。优化登记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创新服务方式,采取预约、延时、错时等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群众,并建立上门服务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群众满意度得到增强。信访秩序持续向好。开展了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土涉矿领域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起,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全力化解重点案件,息诉罢访案件6起,接待来访30起80人次,群众来信3封,12336电话举报电话74个,全部办结完毕,办结率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

一是用地保障压力大。近年来,我县每年用地需求平均1500亩左右,上级分配计划指标仅100亩,加上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难度越来越大,难以选出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村,工矿废弃地资源有限,保障发展的指标空间和规划空间日趋缩紧。

二是耕地占补平衡后备资源不足。我县是典型的山区丘陵县和果品种植大县,能够进行土地整治作为补充耕地的后备资源严重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数量逐年增加,耕地占补平衡压力越来越大。

三是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艰巨。全县关闭矿山原有管理与采矿模式单一粗放,造成了损毁周期长,部分矿山涉及信访案件,治理难度大,且矿权人缴纳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较少,难以保障项目实施,2020年仍有11处矿山需要治理,资金缺口较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压茬推进土地报批,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坚持有保有控政策,提升土地供给效益,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用地需求,围绕全县重点民生项目、产业项目,争取全年报批土地1000亩以上,切实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优化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加快土地供应速度,适时调控土地供应结构、数量和时序,完善土地招拍挂程序和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办法。

二是稳妥推进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配合晟源公司,做好市场化运作8个项目的立项、验收、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确保节余指标1000余亩。实施完成岱崮新华石材矿、桃墟红山矿两个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11月份申请上级验收。

三是大力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集中清理行动,促进土地有效利用,确保完成市政府下发的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任务,力争综合供地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和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成果的共享与应用,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

四是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尽职尽责保护好自然资源,严格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完善耕地保护考核,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探索实施社会资本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完成联城镇、桃墟镇、常路镇等4个土地整治项目,推动耕地保护质量提升。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地质环境治理,确保完成4处矿山治理项目。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奠定基础。积极对接有关部门,收集梳理相关基础资料,同步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分析对未来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问题。优化国土空间格局,预留发展空间,力争2020年底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五是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1小时”办结。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平台,推进信息数据实时共享,实现部门间信息数据互通互联。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更加科学合理设置窗口,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逐步扩大“不动产登记一小时办结”范围,除首次登记等较为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力争全县不动产登记90%以上的业务实现“一次办好、一小时办结”,为企业群众提供全链条式服务,力争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15篇

一年来,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省厅提出的“改革推进年”“质量提升年”活动,以推动市委“1433”战略体系重重落地为着力点,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三个五年三步走”发展战略,准确把握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改善民生的职责定位,着力抓好规划引领和管控,各项工作按预定目标扎实推进。

一、围绕县域发展,着力抓好规划编制引领

2.围绕城市赋能补足规划短板。根据新时期城市转型、群众需求升级的需要,推进城东片区、城南新区和高铁站前区控规调整、老城区控规等项目编制,为项目建设提供审批依据。围绕公共服务、交通治堵、城市更新等规划短板,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县域综合交通、县域公共交通、城市双修、中心城区交通组织改善、荣昌路街道控制与引导等一系列专项规划编制。

3. 围绕重点项目推进工程设计。有续推进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城东中央生态廊道、高铁站前区综合体等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形成“规划一张图、项目一张表、投资一本账”的引领成果。系统开展公共服务综合体和公共文化综合体工程设计方案研究,推进城东商业综合体、农批市场选址及规划方案设计,完成“5+5”安置区选址及探矿厂地块、老货场区块、黄茶小镇、南海家苑、龙岗小区、文成小区、兰亭小区等6个安置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二、管建并举,保护资源有了新动态

我局以提升土地执法规范化水平为抓手,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用地(矿产)案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动态巡查日常化:加强重点区域的动态巡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拔钉清障”行动,每天不间断地对县域内的砂场巡逻;日常执法不懈怠:20XX年共下达《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120件;做好全天候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做好省厅布置的“亮剑行动”等相关工作;做好省厅布置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做好县委县政府布置的“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做好县委县政府布置的非法制砂售砂整治工作。

三、以民为本,服务民生有了新气象

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工作:20XX年3月15日,我县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60分钟出证”,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缩短群众办事时限;自20XX年5月7日起,我县不动产登记实现异地受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XX年全年我局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13655件,不动产登记证明14306件,注销登记5564件,查解封1227件,档案综合查询共计18152件。XX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县组织部、县纪委、县执法局等部门信息查询共计300多件;利用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我县不动产实现高频民生事项“移动办”,实现零跑腿。

稳步开展农房登记工作:开展农房登记示范点建设,涉及湖镇9个行政村约4000户,目前完成了外业测绘,权籍调查,资料收集。因农村建房问题较多,造成多数资料不齐全,给登记工作带来很大阻力,目前正在进行资料审核、问题梳理。

助力打造最优县域营商环境:“一证通办”、无差别受理、无证明县,XX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助力打造最优县域营商环境。自我县创建“无证明县”以来,我局共取消各项证明7项,保留证明6项,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综合受理业务和抵押登记业务中取消收取证明530余份。

多渠道拓宽便民服务通道:通过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特色服务手段,推行自助查询服务模式,拓展延伸服务模式,提供EMS寄件上门服务模式,开展预约上门服务模式,周末加班服务模式,开设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让“便捷服务”触手可及。

四、强基固本,队伍建设有了新面貌

大整风行动深入开展。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6月28日,我局召开大整风“十大行动”专题部署会。在县督导组的指导下,局党委班子和各科室、所站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v^三篇评论员文章、中组部答记者问等重要精神,学习徐文光书记在市委七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照“十条军规”、“十条宣言”、“三个绝不能”、“十五个讲清楚”以及衢州市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动员大会等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市委“1433”战略体系和建设区域明珠型城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在全局内公开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推进。一是召开全局党风廉政^v^署会议,传达省厅、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委书记与各科室、所站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压力传导至基层一线。二是党委班子及个人制订主体责任清单,并将清单制度延伸到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明确责任,层层压实。同时制订局纪委及纪委书记监督责任清单。三是做好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反馈问题、市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及土地垦造项目建设专项巡察的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考核、巡察出成效。

持续做好源头预防工作。一是及时传达典型案例。通过各类会议及钉钉工作群及时通报传达省、市、县各级纪委及国土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四风”问题典型案例。二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我局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干部赴省十里坪^v^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机关支部及基层党组织党员赴衢江区灰坪乡、湖镇镇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三是严密开展重要节日“廉节清风”专项自查,督促负责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是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婚丧喜庆报告等制度。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16篇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0月17日前)

各建设单位结合项目工程建设实际,迅速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督促,组织各施工、监理单位按照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深化整治阶段(2017年10月18日—2018年底)

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目标任务得到落实。各建设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对管理范围内在建项目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底)

各建设单位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形成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对突出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再督促、再落实。建章立制,推动铁路建设安全生产领域体制、机制、法制不断健全。

联勘联审工作总结 第17篇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工作核心。各地、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和要求,把党的十九大期间交通安保作为贯彻落实^v^^v^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体要求的一次重大检验和重大政治责任,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体现。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措施落实。为认真做好^v^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并针对当前的各类风险和问题,各地、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找差距、补短板,想方设法,查缺补漏,制定工作方案,突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深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三)规范文明执法,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的负面影响。加强执法安全防护,严格落实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措施。对货车执法查处中,要严格执行^v^《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车执法管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公交管〔2017〕545号)要求,确保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参战督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落实推进不力的,将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

(四)加强信息收集,完善报送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信息收集、报送,发现和挖掘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每月底前上报工作情况。电子版本上传至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服务器(FTP://1016619762)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文件夹;联系人及电话:黄永俊、张丽华,0871-65025195、65025183。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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