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解除权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关于约定解除权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的问题,下面由法务时刻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约定解除权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约定解除优于法定解除吗

约定解除在实务中比较普遍,例如,一份《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约定了两项解除条件,第一项是销售代理商销售策划代理权不得转让,否则,房地产开发商有权解除该销售代理合同;第二项是如果销售代理商服务不到位,房地产开发商有权责令销售代理商整改,如果几次整改后仍未被房地产发展商认可,则房地产开发商有权解除该合同。销售代理商则认为,合同约定的两项解除条件合法有效,且已经排斥了法定解除条件的适用,因为按照意思自治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约定处于优先的地位。鉴于两项约定的解除条件均未成就,即涉案合同中没有产生解除权,房地产发展商无权解除合同。这是约定解除条件排斥法定解除条件说。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uduzhe.cn/fb45cC2paXAFcAQ.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担保人是否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在债务关系中债务人适用的一种权利,在担保实务中,保证是最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那么担保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吗?网友咨询:担保人是否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律师解答:担保人是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当事人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2024-12-11 03:56:41
    60 0
  • 公民如何正确行使监督权

    律师解答 公民正确行使监督权的方式有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实行民主监督;通过信访举报制度行使监督;通过舆论监督制度行权使监督权;通过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方式行使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

    2024-12-11 03:45:58
    77 0
  • 哪些条件担保人可以行使追偿权

    债务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保证人在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偿还保证人损失的,保证人可以起诉债务人,那么保证人追偿的条件?网友咨询:哪些条件担保人可以行使追偿权律师解答:担保人实现追偿权

    2024-12-11 03:37:17
    63 0
  •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

    很多人对合同的与解除权是比较模糊,所以他们就简单的认为合同的撤销权与解除权是一样的,其实不是的,那么撤销权法律特征有哪些?撤销权行使有多久?律师工作站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 法律常识: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自知

    2024-12-11 03:34:11
    57 0
  •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各行使什么权?

    一、各行使什么权? 法院是审判权,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权,公安机关是侦查权! 二、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律运行的四个环节? 法律运行的四个环节是法律的制定、法律的遵守、法律的执行、法律的适用。 1、法律制定 法律制定,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根据我国《宪法》、

    2024-12-11 03:33:16
    50 0
  • 夫妻怎么行使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呢

    问题解答: 夫妻行使共同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若双方约定由特定一方单独行使,或任意一方单独行使的,应当按照夫妻双方的约定处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关系间所得的财产以及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

    2024-12-11 03:25:44
    58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