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收养弃婴属于违法吗
医院收养弃婴属于违法,医院不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但医院中的某位医生或护士等符合条件的就可以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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