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单方无法办理证,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且夫妻双方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的问题、夫妻共同的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
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
提交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等材料,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审查
符合条件的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发证
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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