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第三人不履行债权人如何维权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网友咨询: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第三人不履行债权人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需要以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履行债务事先约定。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突破了合同主体的相对性,但是未突破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只要在合同中有约定,第三人就可以成为合同履行的主体。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补充:

  当事人完成合同义务的整个行为过程,不仅包括当事人的依约交付行为,而且还应包括当事人为完成最终交付行为所实施的一系列准备行为。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无论是完全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均与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uduzhe.cn/fb30dC2pRUwVXB1w.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以物抵债能否抵给第三人

    律师解答 当事人决定以物抵债的,可以抵给第三人,但是应当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按照规定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将事先抵押、质押给银行的财产或者其他非货币财产折价给银行所有,用于偿还银行债务的行为,是债务的清偿方式之一。 法律依据 《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试行

    2024-12-11 03:56:35
    55 0
  •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大全(15篇)

    更多申请书的写作要求是多方面的,不仅需要关注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还要注重语言的精炼和表达的清晰度。希望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申请书的特点和要求,并提高自己的申请书写作水平。 参加诉讼申请书 篇一 申请事项:申请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2024-12-11 03:55:40
    58 0
  • 第三人的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般来说,第三人撤销之诉在适用主体、管辖法院、提起时限、提起事由、适用客体、审理范围都有条件限制。民事诉讼法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作了特别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第三人

    2024-12-11 03:38:48
    47 0
  • 第三人作出撤销诉讼的裁定需要多长时间?

    第三人撤销之诉裁定会在立案审判的六个月之后给出。因为第三人撤销之诉也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因此会按照普通诉讼程序执行,一般会在最迟六个月之内给出判决结果,对于结果不服的,可以进一步提起上诉。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第三人撤销之诉裁定多长时间内做出? 2、虚假诉讼

    2024-12-11 03:38:48
    58 0
  • 第三人撤销诉讼的六个月期限是多少?

    第3人撤销之诉6个月时限指的是权益受到侵害的第3人,在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的6个月以内,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第3人撤销之诉的申请,如果超过时间的话将不能够再提起申请。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第三人撤销之诉六个月时限是什么 2、执行阶段可以提第三人

    2024-12-11 03:38:48
    56 0
  • 第三人称个人事迹范文(实用4篇)

    第三人称个人事迹范文 第1篇 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_理论和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林业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单位自身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做到内强

    2024-12-11 03:34:18
    54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