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是商标不满足注册的条件,但是已经注册的情况,可以按照职权无效商标注册,或者是第三人请求无效注册商标,商标的评审委员会可以按照请求无效已经注册的商标。
一、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是什么意思?
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时,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无效该注册商标,或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三人的请求无效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注册商标无效的补正程序如何
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时,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撤销该注册商标,或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三人的请求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制度。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如果已经注册了,但是商标是无效的,可以按照商标无效进行处理,如果是第三人申请商标无效,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且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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