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失信被执行人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可以申请解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建议参考: 如果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建议您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以避免对您的信用记录造成更大的影响,您也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尽快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征信黑名单多久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征信黑名单多久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征信黑名单多久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uduzhe.cn/fb273C2pbUwlSAw.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