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股权变更后能否重签
1、借款人股权变更不是借款合同重签的情形,借贷双方协商变更借款合同的,双方可以重签借款合同。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人不还钱,是否可以直接占有抵押物
1、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不得直接占有抵押物,这是违法无效的。
2、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在订立抵押担保合同时,债权人与抵押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债务人还款期限届满时无力偿还债务,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3、在抵押担保合同中,所有类似条款都会因违法而无效,又因为此类条款属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无效的,整个合同无效,所以此类抵押担保合同无效。
4、因此,实质上当债务人不还钱或无力还钱时,债权人是不得直接占有抵押物的。
5、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偿
在债务人不还款或无力还款,抵押担保合同又无效的情况下,不代表债权人没有其它办法追回借款。常见的追款方式如下:
(1)债权人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债务人,通过法律措施追款。出借双方的借款合同,不会因为无效而受到影响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本付息,且胜诉后,还可以拿着已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来受偿。
(2)抵押担保合同无效,存在过错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尽管担抵押担保合同无效,但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担保人存在过错的。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至多可以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人现有欠款的二分之一;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担保人追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典》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贷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可以重签借款合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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