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写清楚企业法人,经营范围以及成立时间等内容,因此和驾驶证一样,都是需要每年的。那么,营业执照年检需要多少钱?下面,律师工作站小编就整理了与营业执照年检费用有关的内容,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一、如何查询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是否公示成功
1、可以先在百度里面搜企业公示系统,然后在搜索结果里,找到并进入全国企业公示系统页面。
2、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根据企业所在省份选择本省份进入后,就将进入查询页面
3、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里,找到在查询栏目中输入本企业全称后进入验证窗口
4、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里,验证通过后,将进入企业信息页面
5、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里,进入企业信息页面后,可以点击企业公示栏,就可以看到公示的信息了。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询并打印相关证明。
二、营业执照年检的变化
2014年2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关于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内容如下: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
三、在网上怎么操作个体营业执照年检
1、在打开的页面选择工商业户所在的省。
2、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会显示“填报须知”,读一下,然后在下边点击“我知道了”按钮;
3、选择点击“新用户注册”;
4、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陆。
5、登陆需要填写户主的手机号,填好以后接受验证码,收到验证码后在规定的时限填上即可。
6、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2016年度”;
7、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8、填写完毕“保存”并点击“下一步”,到出资情况这块点击“添加”将各个股东的出资时间填上;
9、点击“保存”并继续点击“下一步”,资产状况这块让公司会计出具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选择是否公示;
10、点击“保存”并继续点击“下一步”,来到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如果没有可以点击“保存”并继续点击“下一步”
11、再下一步到了预览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示”;如果需要打印年报信息选择“预览打印”,查看预览按ctlrp即可打印;提交以后即告完成。
营业执照年检需要多少钱
一、营业执照年检需要多少钱
2015年之后企业年检改为网上企业年报。年检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纳税人自行在网上申报公示即可。
二、年检流程
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在省),点击企业联络员备案。填好表打印出来加盖公章提交至所在区域工商部门,工商部门会反馈一个登录密码,最后在公示系统里面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输入登录密码,填好里面报表的内容提交便完成公示。
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年检怎么办?
关于企业年检,现行适用的有关法规为:《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3号,发布日期:2006-02-24;生效日期:2006-03-01
第十九条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96年1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1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同时废止。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观点,发布者:【】
本文地址: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www.523it.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uduzhe.cn/fb13cC2pXXQdTAVU.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