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艾滋病人能与健康人的,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且艾滋病病人、感染者及其家人依法享有与常人同等的、就业、就医、入学等权利。
法律依据: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条
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实行综合防治。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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