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 2021 年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现就 2021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事宜通知如下:
2021 年 10 月 16 日、17 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10 月 8 日至 10 月 16 日。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2020 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 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 10 月 25 日至 10 月 29 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2021 年 11 月 21 日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11 月 16 日至 11 月 20 日。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关于 2021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 202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 4 号)执行。如相关考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试正常组织的,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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