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断绝关系后是否能继承房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养女与养父母断绝关系,即解除收养关系,养女将失去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收养关系终止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然而,由于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可能因各种原因导致收养关系的恶化和事实上的解体。因此,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了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程序和法律后果。
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包括:
- 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养子女已满十周岁,双方协商解除收养关系时需要征得养子女的同意。如果养子女不同意,双方不能解除收养关系。
- 收养人未履行抚养义务,对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进行虐待、遗弃等侵害行为。
-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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